赤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王俊武免职的通知(2016年12月2日)
各旗县区地方税务局、市局各派出机构:
经赤峰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9月26日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批复(内地税干备字〔2016〕33号),决定:
免去王俊武赤峰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和科技发展科科长职务。
赤峰市地方税务局
2016年12月2日